| 大连市首批“家政服务工程”培训单位认定名单公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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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9-14 15:06 文章来源:大连市商业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根据《商务部 财政部 全国总工会关于实施“家政服务工程”的通知》(商商贸发〔2009〕276号)和《关于印发<大连市“家政服务工程”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大商办发〔2009〕198号)要求,经企业(机构)自愿申报,大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初审通过后,市商业局、财政局、总工会按照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根据定点培训单位需具备的资质条件进行复审,拟认定9家单位为大连市首批“家政服务工程”培训单位(名单见附件)。
为体现公开、公正、择优原则,如有异议,从即日起可通过信函、邮件、电话等方式从公示之日向大连市 “家政服务工程”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,公示时间截至于2009年9月21日。
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单位,市商业局、财政局、总工会将联合发布为大连市首批“家政服务工程”培训承办企业(机构),并报商务部、财政部和全国总工会备案。
联系电话:0411-83634196
电子邮箱:syj_hcx@dl.gov.cn
地 址: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1号大连市商业局
邮 编:116014
附件:大连市首批“家政服务工程”培训单位拟认定名单
大连市商业局
二○○九年九月十四日 |